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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问责条例 推进从严治党

来源: 时间:2016-08-03 浏览:

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部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7月28日下午,党委书记董志教授以党委委员的身份带领职能第一党支部、职能第二党支部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给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

董志书记对条例的制定背景、目的意义、内容释义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解读。他指出,加强党内问责工作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中央政治局在建党95周年前夕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再次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坚决态度。《条例》对谁来问责、对谁问责、什么情形要问责、如何问责等具体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让问责工作“有章可循”。《条例》覆盖各级党组织瞄准“关键少数”,明确了6种问责情形、7种问责方式,并特别规定: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他号召全体干部职工要率先学习,学深悟透,把握方向,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立足本职、学做结合,将问责条例内容和有关精神与学习其他党规党纪结合起来,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问责机制,确保真正用好用活条例,认真立规执纪,推进问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倒逼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不断将我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引向深入。

此次党课内容丰富实用,达到了入脑入心学有所获的效果,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意识,坚定了理想信念,激发了担当精神。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之后的又一次党内制度创新,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次深化。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问责条例内容和有关精神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以反面典型引以为戒,让好作风内化为信念、外化为习惯,践行好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变压力为动力,在精神面貌上要有新改观、在开展工作上要有新起色、在完成任务上有新成效,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