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纪委监督渠道及
信访举报须知
一、根据有关规定,医院纪检部门受理以下信访举报: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医院履行管理职能的公职人员(含非中共党员的干部)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滥用职权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对党纪处分或党内的其它处理不服,提出申诉的;
4.对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5.对医院纪委工作的意见及建议等。
二、医院纪检部门对反映的以下事项,不予受理: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对不属于医院纪检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可直接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对执法和司法机关的处理、判决不服的,可直接向作出处置的上一级执法、司法机关提出申诉。
三、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陈述情况和提供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应承担相应纪律和法律责任。
四、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监督渠道
1. 来信举报: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20号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两江院区科教楼纪检室,邮编401122
2. 来访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20号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两江院区科教楼726室
3. 纪委书记信箱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20号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两江院区科教楼1楼大厅
4. 电话举报:023-63322261
5. 网络举报:12388举报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