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简介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于1956年由上海医学院儿科系迁渝创建,是集医教研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儿童医院,是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示范基地、国家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国家专科能力建设工程县域儿科人才培训基地、国家发改委优质医疗资源输出单位。
医院现有渝中院区和两江院区两个院区,共有编制床位2480张。医院专业设置齐全,有42个临床和医技科室,有重症医学、小儿呼吸、新生儿、小儿外科、临床护理、心血管内科、肾脏内科、神经内科共8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在2022年度中国医院科技量值(STEM)排行榜中,医院位居全国儿童专科医院第三位,有18个学科荣登前100位榜单;中国医院2018-2022年五年总科技量值(ASTEM)中,位列全国儿童专科医院第三;医院在2023年度中国医院综合量值排名中位居全国儿童医院第二位,儿科学在2023年度中国医院学科量值排名中位居全国第二位。
医院是全国规模最大的儿科医师培养基地,承担着临床医学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教育及临床进修、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教学任务。年招收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400-500名,进修生及规范化培训人员500-600名。拥有先进、齐备的教学设备和临床技能训练室供学员学习和模拟训练。为促进中国儿科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进修基本要求
类别 | 学历 | 临床工作年限(年) | 执业资格 | 进修期限 |
临床 | 本科及以上 | ≥3 | 1. 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2. 职业范围必须是儿科、儿外科等符合相关专业的执业范围 3. 不包括中医和中西医执业证书 | 半年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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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技 | 本科及以上 | ≥2 | 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 3个月及以上 |
专业技术类 | 本科及以上 | ≥2 | 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 3个月及以上 |
“订单式”专项进修 | 详见各“订单式进修项目”招生简介 |
三、进修专业及时限
类别 | 类别 | 科 室 | 备 注 |
普通进修 | 儿内科 | 轮转专业包括:新生儿科、呼吸科、神经内科、心血管科、血液肿瘤科、消化科、肾脏科、风湿免疫科、感染科、内分泌科、全科医学科、急诊科 | 学员申报轮转4个专业,机动安排1-2 个专业 |
专科进修 | 新生儿科、呼吸科、神经内科、心血管科、血液肿瘤科、消化科、肾脏科、风湿免疫科、感染科、内分泌科、全科医学科、重症医学科、急诊科、儿童保健科、康复科、 普外创伤外科、普外新生儿外科、肝胆外科、泌尿外科、胸心外科、骨科、神经外科、肿瘤外科、烧伤整形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麻醉科、日间外科、眼科(含病房)、口腔科(含病房)、皮肤科(含病房)、中医科 | 各专业/科室安排进修学习 |
医技 | 放射科、超声医学科、神经内科(神经电生理方向)、心血管科(心电图方向)、临床营养科、检验医学科、输血科、临床分子医学检测中心、药学部、药学部(静脉配置中心)、康复技术、病案管理科、儿童保健(心理行为测评)、血液科(血液实验室培训)、国家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儿研所) | 各专业/科室安排进修学习 |
“订单式” 专项进修 | 呼吸内镜医师项目简介 儿童呼吸内镜护理专项 儿科消化内镜医师专项进修项目简介 新生儿重症超声项目简介 肺功能单修项目简介 儿童舒适化医疗专项进修项目简介 儿科麻醉超声技术专项进修项目简介 儿科手术室护士订单式培训项目简介 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项目简介 儿童肥胖性早熟项目简介 超声引导下新生儿血管通路的建立与维护项目简介 儿科麻醉超声引导血管穿刺技术项目简介 | 详见各“订单式进修项目”招生简介 |
四、进修报名、录取
(一)报名方式
通过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官网:https://www.chcmu.com/提交报名申请。
(二)报名时间
1.普通进修:春季班每年10月至1月在官网提交申请,秋季班每年4月至7月在官网提交申请,逾期将无法办理。
2.“订单式”专项进修:随时提交报名申请。
(三)录取及公布
1.普通进修项目:报名截止后一周官网公布录取名单并发放报到通知书到本人邮箱,春季班每年2月底报到,秋季班每年8月底报到。
2.“订单式”专项进修:医院根据各专业培训周期开展录取工作,各专项项目根据具体情况择期录取并发放报到通知书到本人邮箱。
如申请资料上传不合格,我院将不予受理。
五、进修学习要求
(一)进修医师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岗前培训;
(二)进修医师必须参加我院医务处组织的临床能力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信息化理论考试和心肺复苏技能操作。根据考试成绩决定是否授予独立临床工作权限。若考试不合格者,仅以无独立处方权(即只有病历书写权限,无独立处方权及其它工作权限)进修医师身份参与临床工作。
(三)进修期间进修医师属于我院培训学员,为保证充分的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所有进修医师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
六、进修费用
按重庆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取。
七、进修结业证书
进修期间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我院进修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者,经考核合格,于进修结束后获《进修结业证书》。
八、进修住宿
我院不提供住宿,需进修医师自行解决。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3)63873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