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请人: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分两批次开展。第一批次于2026年1~2月开展报名及拟录取,第二批次预计2026年5~6月开展报名及拟录取。结合我院2026年招生工作实际,现将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生申请条件
报考博士“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在符合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条件基础上,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考生报考前需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完善《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导师知情书》。
(二)英语水平应达《重庆医科大学二〇二六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规定的条件。
(三)学术水平要求
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和追求真理的恒心,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所报考专业相关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科研成果。
二、网上报名
(一)考生登录“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按照《重庆医科大学2026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指南》进行网上报名操作。请考生充分考虑后于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填报,报名信息一旦提交,不能修改。报名时间结束,不再接受报名。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第一类材料:请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一)”(文件大小100M以内)。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含正反两面);
(2)往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应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证;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表中“本人思想政治表现自述”签名栏及以后的栏目均需手写;需双面打印且限2页;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思想工作部门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政治部门审核盖章,盖章单位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一致;“是否合格”需填写);
(4)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近期开具并可扫描验审);
(5)往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近期开具并可扫描验审);
应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近期开具并可扫描验审);
(6)英语水平证明材料(下述材料之一即可):CET-6成绩单、新托福(IBT)成绩单、雅思(IELTS)成绩单、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合格证书、WSK(PETS4或PETS5)成绩合格证书、新GRE成绩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英语成绩证明;
注:考研英语成绩请提供硕士录取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或者相关单位出具的考研英语成绩证明原件,录取登记表和成绩证明均须在单位落款处盖章(若因准备材料时间紧张,可先提供参加研考时所在当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考研成绩查询界面,在学院规定时间补充上述成绩证明材料)。
(7)申请专业相关领域2位正高级专家推荐书(附件2)(签名处需专家亲笔签名);
(8)《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附件3)(我校在职职工可用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盖章版的“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代替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
(9)申请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10)《重庆医科大学2026年博士生诚信考核承诺书》(附件4,签名处须手写签名);
(11)《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导师知情书》(附件5,签名处须考生手写签名)。若与申请导师联系存在困难,请与学院联系。
2.第二类材料:填写并上传《2026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学术成果清单》(附件6)(保留EXCEL格式),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二)”。此清单填报内容、顺序应与第四类材料对应。
3.第三类材料:往届生上传硕士学位论文全文(PDF文档),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三)”。应届硕士生勿需上传。
4.第四类材料:学术水平证明材料(业绩取得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5日),按照科研论著、获权专利、学科竞赛获奖、主持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顺序扫描为PDF版,文件按“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四)”格式命名。申报材料仅限符合《“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附件7)要求内容,所有材料须确保真实性、提供完整佐证并作明确标注,如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
提醒注意:
英文论著:需提供文章全文+高校或医院图书馆出具收录证明。
中文论著:需提供杂志封面+目录+文章全文。
主持科研项目:需提供红头立项批文、盖章版任务书。
5.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选聘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学校制定的《“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附件7)基础上结合学院具体要求进行排序,审核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
6.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进入考核。入学后学校将严格审查所有考核材料对应的纸质版原件材料,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7.考生入学时,学校将对申请材料的原件进行复审,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申请资格审核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后无异议的考生,方可进入考核阶段。
四、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选
申请专业按照二级学科(分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分类排序、考核和拟录取,其中申请儿科学学术学位(100202儿科学专业)分方向(儿内科学、儿外科学)排序、考核和拟录取。申请人按照各分类,根据学校规定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名单。各二级学科(100202儿科学专业分方向)进入综合考核阶段考生人数为:
博士生招生计划数<5 的二级学科(100202儿科学专业分方向),招生计划与进入考核人数的比例为1:3;
博士生招生计划数≥5 的二级学科(100202儿科学专业分方向),招生计划与进入考核人数的比例为1:2。
(一)分类具体见《重庆医科大学二〇二六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 。
(二)按照各分类,申请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均可进入综合考核。
(三)按照各分类,申请人数多于可进入考核人数的,根据申请人报名提供的申请材料,按照《重庆医科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学术水平量化评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人员名单。
五、考核形式
按照《重庆医科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方案》等相关通知要求,2026年博士研究生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采取现场考核方式进行。
六、考核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2026年1月15日 9:00—2026年1月21日 17:00 | 申请人登录“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 |
2026年1月27日前 | 1. 完成考生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核的考生名单,儿院官网公示 2. 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完成缴费。具体流程见《重庆医科大学关于自助缴纳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费的通知》 |
2026年1月28-29日 | 组织考核(含调整): 1.考核分组:原则上按照专业分类进行分组。如某一分类考核人数过多需要分组的,则按照所报考导师的专业和研究方向分组考核 2.考核顺序抽签(考核当天) 3.现场考核 具体安排以后续儿院官网通知为准 |
2026月1月30日前 | 公布拟录取名单(见儿科学院官网通知) |
2026月1月30日—2026年2月6日 | 完成两轮调剂考核(如有则开展),具体安排以后续学校、学院官网通知为准 |
2026年2月6日前 | 向学校报送拟录取名单 |
七、综合考核内容及流程
(一)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英语水平、基础和专业知识、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每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1.英语水平考核
英语水平考核主要考察考生英语交流能力和专业英语水平,满分为20分。
2.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
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满分为40分。临床类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考核内容应有区别。
3.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
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研究思维、创新性思维与能力、临床思维与能力、仪表举止、实践能力、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心理健康等进行考核,满分为40分。考生须用PPT形式汇报科研项目计划书(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接受专家的提问。建议各考生全英文汇报及答辩。
(二)考核流程
1.考核分组
原则上按照分类进行分组。如某一分类考核人数过多需要分组的,则按照所报考导师的专业和研究方向分组考核,详见儿院官网后续通知。
2.申请人考核顺序抽签
分组考核,按照随机原则,申请人现场随机抽取考核顺序。
3.申请人正式考核
根据申请人随机抽取的考核顺序,依次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安排见儿院官网后续通知。
八、拟录取
(一)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学术不端、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5.不服从学校对考生拟录取学院、专业及导师调剂者;
6.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二)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考核成绩为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英语水平考核成绩+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学院按照二级学科(分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拟录取;其中申请儿科学学术学位(100202儿科学专业)分方向(儿内科学、儿外科学)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拟录取。如综合考核成绩相同,按照学术水平量化评分从高到低排序;如遇量化评分相同,则按照报名材料中英语水平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如仍不能排序,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后加试。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进行专业(方向)内调整。
若出现报考某一导师的拟录取考生数大于该导师的招生计划数,导师须按照拟录取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认。
未被原申请导师确认的拟录取考生可在本专业(方向)内申请调整导师。申请流程:考生与拟申请调整的导师联系沟通后,完善《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导师知情书》,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导师知情意书》。逾期未提交的考生视为放弃调整,不服从学院调整考核安排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专业(方向)调整。
(四)拟录取考生须在《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生拟录取确认书》(附件8),填写后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考生报名号后四位+姓名”,并在规定时间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chcmuyjszs@163.com)。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以下须同时满足)
1.按规定申请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考核”制,进入考核阶段未被申请专业拟录取的考生;
2.符合国家调剂政策要求;
3.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学院规定的申请条件;
4.同一学院、同一一级学科内优先调剂。
(二)调剂程序
1.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向调剂学院提出调剂申请,每一轮仅能申请一个调剂志愿。
2.申请调剂考生需重新提交申报材料。调剂考生报考前应联系导师,完善拟调剂导师《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导师知情书》。
3.调剂学院明确须重新参加考核的考生,考核要求同“第七条”。
(三)学校至多开展两轮调剂。
(四)具体调剂工作安排见学校、学院后续通知。
十、体检
录取的考生应在开学报到时按要求完成体检,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一、严肃考风考纪
博士生考核工作是博士生招生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应自觉配合学校及各学院对其进行的身份审查核验,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诚信应考。考生不得对考核内容录音录像,不得将考核内容泄露或传播。考生无论以任何形式泄露或传播与考核相关的信息,均视为作弊,考核成绩计零分。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监督和复议
(一)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结果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系的考核结果负责。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拟录取的考生,学院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可决定对其再次组织考核。
(二)如对我院博士生招生工作有异议,考生可通过儿科学院研究生管理处或学院纪委进行申诉。
重庆医科大学儿科学院研究生管理处:023-63313221
重庆医科大学儿科学院纪检室:023-63322261
十三、其他
(一)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重庆市以及学校的相关政策执行。学校有权根据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规定实时对我院招生政策进行调整。其他未尽事宜均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二)申请人报名时提交的学术成果,需符合《重庆医科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不符合的材料请勿提交。
(三)如有疑问,请工作时间予以咨询,联系方式:023-63313221
附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3.《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
4.《重庆医科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诚信考核承诺书》
5.《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导师知情书》
6.《2026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学术成果清单》
7.《“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
8.《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生拟录取确认书》
儿科学院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