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教育

重庆医科大学儿科学院 2025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来源: 时间:2025-07-03 浏览:

、招生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无学术不端行为;

(二)已获硕士学位后,在申请报考的相应学科领域从事临床工作三年及以上;

(三)已获与招生类别相同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四)工作单位同意推荐,博士生导师和学院同意接收;

(五)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和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六)申请人需满足英语水平条件,具体如下(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四级合格证或425分及以上

2.WSK成绩合格

3.雅思5.5分及以上

4.托福70分及以上

5.以独立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或独立通讯作者、共同通讯作者(排名最后)发表SCI论文1篇。

、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3-6年,从报名当年到授予学位不超过6年。其中到我院和学校脱产学习(包括课程学习、临床技能及(或)科研能力训练时间不得少于24个月)。

、招生计划

(一)招生计划:总计划招生83名,其中类型一计划53名,类型二计划30名。注:类型一为重庆医科大学及附属医院在职职工;类型二是除类型一以外的人员。按照学校要求,类型二计划可以转为类型一计划使用,一类计划不能转为二类计划招生。

(二)对口支持同等学力申请研究生学位招生计划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四、招生专业及导师

具体招生专业及导师,见附件1

、报名时间和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7314:00-7712:0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流程

1.注册:

考生登录“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yjszsksxt.cqmu.edu.cn/),选择报名项目为在职研究生报名,点击界面左下方“免费注册”,填完信息后点击“立即注册”。报考批次注意选择确认“在职博士”对口支持专项计划-在职博士,切勿选择错误。注册成功,生成的报名号即登录用户名;同时,注册手机号会收到系统发送含有报名号的注册成功短信。请考生牢记报名号。

2.上传报名材料(材料一及材料二,要求上传的材料清晰、规范且完整):

材料一(文件大小100M以内):报名者将材料(1)-(9)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在职博士-姓名-材料一”上传“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1)报名信息表(附件2,报名前请联系导师,可参见重医官网“导师队伍”了解我院导师信息与联系方式。报考导师需在同意报名处签字,报考专业及导师一经确定,不得更改。“院系同意接收处”由院系统一填写,考生报名时不填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含正反两面);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3,需双面打印且限2页;由单位人事部门/思想工作部门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政治部门审核盖章,盖章单位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一致);

(4)硕士学位证书;

(5)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6)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脱产学习推荐表,要求2025年9月至2026年7月脱产学习课程时间不能随意修改,课题研究时间根据自身情况及导师安排,脱产培养一年以上(不含课程学习阶段)。

(7)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考生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在申请报考的相应学科领域从事临床工作三年及以上的书面证明材料(附件5);

(8)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9)学术水平证明材料;

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的科研论著、获权专利、学科竞赛获奖、主持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等。

① 发表科研论著(英文:文章全文+大学图书馆或其他专门机构出具收录证明;中文:杂志封面+目录+文章全文);

②主持科研项目批文、项目任务书(仅提供主持人身份且有经费资助的纵向科研项目);

③ 学科竞赛获奖获奖证书;

④ 发明专利批文(获权专利)、证书;

⑤科研成果奖获奖证书。

材料二:报名者将材料(10)命名为“在职博士-姓名-材料二”上传“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10)学术成果清单(附件6,此表填报内容应与第一类材料(9)对应。考生只需提供符合《儿科学院2025年在职人员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附件7)要求材料,同时提交的所有材料需真实、可靠,一旦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3.填写报名信息:考生用已注册账号登录“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在“申请信息”处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根据我院设置的材料要求上传材料(详见“报名材料”),最后查看“申请信息汇总”,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并提交”。注意:报名信息一旦提交无法修改,请考生谨慎操作!!!

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查验考生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录取规则

(一)确定拟录取名单分类型

1.若考生报考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符合报考条件者直接拟录取;

2.若考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以考生提供的科研业绩进行量化评分,评分参照《儿科学院2025年在职人员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按评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若考生科研业绩评分相同,则按申请人全国大学生英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其中,CET成绩单印有“合格”字样,按照425分计算;在合格基础上,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CET-6)成绩优于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CET-4)成绩。

3.进入初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原则由申请人报考的导师按照科研业绩成绩由高到低选择考生。若超过报考导师录取限额且考生在初步拟录取排序内的,考生可在院系规定时间内,在考生报考的二级学科内申请调剂其他有名额的导师。若考生无其他导师同意接收,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依次递补其他考生,直至完成招生指标。

4.对口支持同等学力申请研究生学位考生单独排序、拟录取。

(二)说明

1.正在接受专科医师培训或者已经完成专科医师培训的人员优先录取。

2.鼓励拟录取的临床医学博士生申请我院儿科麻醉学、新生儿围产期医学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其他

(一)报考我院的申请人必须保证完成学校要求的课程学习。

(二)类型一、类型二研究生均需至少在我院脱产培养一年以上不含课程学习阶段)。

(三)如对我院在职申请学位招生工作有疑问,请联系:

重庆医科大学儿科学院研究生管理处

023-63313221(工作时间)

chcmuyjszs@163.com(非工作时间)


重庆医科大学儿科学院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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