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
根据学校相关通知,现将我院第一批调剂工作做以下安排:
一、我院第一批调剂专业(方向)和要求
(一)可调剂专业(方向)见下表:
专业代码及名称 | 方向代码及名称 | 招生计划 | 复试比例 |
025200 应用统计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6 | 1:3 |
100202 儿科学 | 01 儿内科学 | 5 | 1:3 |
100202 儿科学 | 02 儿外科学 | 13 | 1:3 |
(二)调剂基本条件
1.必须符合国家调剂政策要求和重庆医科大学调剂政策要求,详见学校《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公告(一)》的通知。
2.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基本分数线。
二、复试安排
(一)考生需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填报调剂申请。系统开放时间请关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二)考生调剂申请填报完成后,学院将及时在本网站公布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复试考生名单遴选规则:同一专业(专业目录上分方向的,按方向)学院按符合调剂条件考生的初试统考科目政治和外国语加和成绩排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当政治和外国语加和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遴选;当初试总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复试。
(三)考生本人参加资格审核
考生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网《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一)》等相关通知准备资格审核材料,本人按照以下时间、地点到达学院参加资格审核。
1. 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4月10日上午9:00-12:00
2. 资格审核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两江院区(渝北区金渝大道20号)科教楼1楼多功能厅1
温馨提醒:轨道交通6号线礼嘉地铁站4A口步行约200米可达
3. 资格审核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大学毕业证书(原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提供。
(4)学生证(原件):应届生提供(或提供具有同等效力的在校生证明)。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原件):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由单位人事部门(思想工作部门)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政治部门审核盖章,盖章单位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一致(若有工作变动,须出具相关调动证明)。
(6)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校盖章;或由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盖章单位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一致)。
(7)学历认证报告:若不能在线验证者,请到相关部门申请认证,具体流程见“学信网”。
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原件):我校在职职工可由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到报考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其余考生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9)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10)《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1日
地点:考生需在上午8:00前到达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两江院区科教楼1楼,根据工作人员引导进入相应候考区。
(五)抽签安排
考生到达候考区,根据现场工作人员指令完成复试顺序抽签。考生按照抽到的次序依序进入考场。
三、录取
(一)复试期间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考生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5.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二)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考生是否录取应以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其中复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学院在二级学科(专业目录内分方向的,按方向)范围内将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的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级进行排序:
1.初试成绩。
2.初试统考政治与外语科目成绩之和。
3.复试成绩(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4.如上述规则仍不能排序,则上报学校,同意后重新复试。
三、注意事项
1.调剂复试要求同学校一致,其他要求见我院官网发布的《重庆医科大学儿科学院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2.如有问题,请工作时间来电咨询:023-63313221
儿科学院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