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向参保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我市将于8月4日0时在全市范围内全面上线新平台,上线准备期间会暂停医保相关业务办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医保暂停服务时间
2021年7月30日(星期五)18时起,全市医院及药店将暂停医保联网结算服务。8月4日(星期三)0时新平台上线后全面恢复。
本院已出院且未报销的重庆医保患者结算时间:2021年7月30日12:00前已经参加重庆市医保,且本年度住院患者(2021年1月1日后入院),请于7月30日12:00前携带医保卡、户口簿(家长及患儿)、出院证、缴费凭据到渝中院区6号楼4楼医保物价科或两江院区住院医技楼1楼医保物价科进行医保结算。
门诊普病就医
参保人持就诊卡(或我院ID号)挂号、缴费,医保报销部分请先行垫付,待新平台上线后持医保卡、缴费凭据于白天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至门诊收费窗口进行医保报销。
门诊慢特病就医
1.定点在我院就医的重庆参保人,建议根据自身病情治疗需要,在7月份内一次性开具足量慢特病药量(最多不超过3个月药量),尽量减少退费重结算或手工报销带来的不便。
2.如果必须在7月31日—8月4日期间开具慢特病药物者,请先行垫付所有费用,待新平台上线后再持医保卡、缴费凭据、处方等资料,于白天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至门诊收费窗口进行医保报销。
住院就医
1.重庆市参保人
(1)可享受医保报销的费用,由参保人先行垫付。
(2)患者自费出院结算,待新平台上线后持医保卡、缴费凭据、出院证等资料来院医保报销。
2.异地参保人
(1)我院在原医保系统办理转自费,待新平台上线后重新办理入院手续。
(2)上线准备期间,不能正常结算的异地就医患者,建议先行垫付医疗费,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医保物价科:023-63633141。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各参保人员谅解。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2021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