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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通告: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关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准备期间 暂停医保服务的通告

来源:医保物价科 时间:2021-07-30 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向参保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我市将于840时在全市范围内全面上线新平台,上线准备期间会暂停医保相关业务办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医保暂停服务时间

 

    2021730日(星期五)18时起,全市医院及药店将暂停医保联网结算服务。84日(星期三)0时新平台上线后全面恢复。

本院已出院且未报销的重庆医保患者结算时间:202173012:00前已经参加重庆市医保,且本年度住院患者(202111日后入院),请于73012:00前携带医保卡、户口簿(家长及患儿)、出院证、缴费凭据到渝中院区6号楼4楼医保物价科或两江院区住院医技楼1楼医保物价科进行医保结算。

 

门诊普病就医

 

    参保人持就诊卡(或我院ID)挂号、缴费,医保报销部分请先行垫付,待新平台上线后持医保卡、缴费凭据于白天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至门诊收费窗口进行医保报销。

 

门诊慢特病就医

1.定点在我院就医的重庆参保人,建议根据自身病情治疗需要,在7月份内一次性开具足量慢特病药量(最多不超过3个月药量),尽量减少退费重结算或手工报销带来的不便。

2.如果必须在731日—84日期间开具慢特病药物者,请先行垫付所有费用,待新平台上线后再持医保卡、缴费凭据、处方等资料,于白天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至门诊收费窗口进行医保报销。

 

 

住院就医

1.重庆市参保人

1)可享受医保报销的费用,由参保人先行垫付。

2)患者自费出院结算,待新平台上线后持医保卡、缴费凭据、出院证等资料来院医保报销。

2.异地参保人

1)我院在原医保系统办理转自费,待新平台上线后重新办理入院手续。

2)上线准备期间,不能正常结算的异地就医患者,建议先行垫付医疗费,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医保物价科:023-63633141。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各参保人员谅解。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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