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已于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让医务人员在新制度、新法律、新形势下尽快调整认识,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2018年10月17日,医院组织全院进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培训,培训会由医务处处长李映良主持,各科室医务人员积极参加,取得良好的培训效果。
会上,医院法律顾问陈启明律师首先将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等相关概念向大家作介绍,然后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条进行全面解读。他指出,本次新发布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出现很多变化和亮点,医护人员有人文关怀义务,医疗机构对医护人员有医疗法律培训义务;医疗机构对高风险诊疗活动应当提前预备应对方案;严格的医疗告知义务和知情同意制度等。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既有处理医疗纠纷的实体内容,也有处理医疗纠纷的程序要求,内容丰富,操作性强,同时在诸多方面严格和新增了医方责任,值得医院和医护人员高度重视。全院医务人员应该认真阅读、领悟,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促进医患和谐。
针对此次培训,10月25日前全院各科室将进行科内学习。同时,我院也第一次启用了互联网+培训考试系统,解决医务人员因值班,手术等原因不能到现场培训和考试的问题,截止目前已有973人完成在线考试,后期还会进一步跟踪并作考试分析。